
一、什么情况下能够行使代位权
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二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三是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四是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债权人应以自己名义通过诉讼方式行使代位权,范围以其债权为限,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二、什么情况下能够判违约金
判违约金需满足以下条件。首先,合同中有明确的违约金条款,这是主张违约金的基础,双方在自愿、平等基础上约定了违约情形和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其次,存在违约行为,即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如拒绝交付货物、未按约定时间付款等。再者,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了损害,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但违约金的支付不以实际损失发生为必要条件。最后,违约方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过失不履行合同。若当事人主张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法院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三、什么情况下能够进行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指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当存在不法侵害且该侵害正在进行时可实施正当防卫。不法侵害既包括犯罪行为,也包括违法行为,但并非所有不法侵害都能防卫,如贪污、贿赂等不能用防卫手段制止。
正在进行意味着不法侵害已经开始且尚未结束。开始通常指不法侵害人已着手直接实施侵害行为;结束指不法侵害行为已经停止或不可能继续进行。
防卫行为需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施,不能对无关第三人进行防卫。同时,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否则可能构成防卫过当。
当我们明确什么情况下能够行使代位权之后,实际操作中还有不少需要关注的细节。比如,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必须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不能直接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且代位权行使的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不得超出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数额。此外,若次债务人对债务人享有抗辩权(如债务已过时效、存在抵消情形等),也可能影响代位权的实现效果。如果您已满足代位权行使的条件,却不清楚具体起诉流程、证据收集要点,或担心次债务人抗辩影响权益,别错过专业支持。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法律人士为您梳理操作细节,解答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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