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的主体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7-10
浏览10w+
李兵律师
李兵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91人
专家导读 公益诉讼的主体主要包括人民检察院、社会公益团体、个人等等。1、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2、社会公益团体:社会公益团体是指非政府的、不把利润最大化当作首要目标,且以社会公益事业为主要追求目标的社会组织与团体3、个人:或者称个体,一般指一个人或是一个群体中的特定的主体。
公益诉讼的主体有哪些?

诉讼案件中,有一种特殊情形的诉讼不为自己个人的利益,为的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着想,使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其中为公共利益诉讼,这类案件可以称之为公益诉讼。那么公益诉讼的主体有哪些?下面律图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一、公益诉讼的主体有哪些?

公益诉讼的主体主要包括人民检察院、社会公益团体、个人等等。无论自然人、社会组织、检察机关还是行政机关作为原告参与公益诉讼,都存在各自的优势和劣势。因此,建立一种互补的多元制主体模式将更符合现实所需。每一个人都是自己利益的最佳保护者,予公民公益诉讼起诉权是法律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1、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作为国家公诉机关,代表公共利益提起诉讼,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是其本身的职责所在。刑事诉讼中,检察院代表国家对犯罪嫌疑人提起诉讼以追究其刑事责任,作为政府的代言人,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推动、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共利益。

2、社会公益团体:社会公益团体是指非政府的、不把利润最大化当作首要目标,且以社会公益事业为主要追求目标的社会组织与团体。市民社会需要通过在公共领域进行公共沟通才可能达成,不是任何一个人有权力说我代表、我限定、我就是就能实现的,因此,公益诉讼更多的应是一种动员、沟通、教育的方式,通过这些方式来实现公共利益。

3、个人:或者称个体,一般指一个人或是一个群体中的特定的主体。个人在什么样的事件当中能够声称自己代表公共利益,当然这种所谓的代表公共利益都是声称,都是自己认为的。

二、公益诉讼的定义

在我国广泛使用的“公益诉讼”术语并非一个法律意义上的概念,目前我国普遍认为公益诉讼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和相关的组织和个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对违反法律法规,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特定的他人利益的行为,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活动。

三、公益诉讼的分类

按照诉讼法的性质或者被诉对象不同划分为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照提起诉讼的主体公益诉讼可以划分为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其他社会团体和个人公益诉讼。

1、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介绍

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这是按照适用的诉讼法的性质或者被诉对象(客体)的不同划分的;按照提起诉讼的主体公益诉讼可以划分为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其他社会团体和个人提起的公益诉讼,前者称为民事公诉或行政公诉,后者称为一般公益诉讼。

2、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的区别:

(1)、两者所维护的法律规范的性质不同,前者所要维护的是行政法律规范,后者所要维护的是民事法律规范;

(2)、两者的被告不同,行政公益诉讼以行政机关或其他公权机关为被告,而民事公益诉讼则以民事主体(或私人)为被告。

四、公益诉讼具有哪些特征?

公益诉讼有其明显的特征:

1、公益诉讼的原告是不特定的人,一般仅指无利害关系的人;

2、原告起诉的出发点在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法律尊严及社会公平正义,而非个人一己私利;

3、公益诉讼涉及的案件范围宽泛,可以是民事侵权行为,也可以是行政违法刑事犯罪活动;

4、公益诉讼的地位体现在对国家机关执法能力不足的补充与协助,而非取代国家机关进行执法活动;

5、原告在胜诉后往往受到一定的物质奖励。

以上就为大家介绍了公益诉讼的主体,公益诉讼在生活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公益诉讼是实现我国公共利益的需要,也是实现社会正义的需要。通过公益诉讼将社会上的一些矛盾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有利于社会和谐,大家可以了解一下公益诉讼的一些案件,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律图律师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6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40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公益诉讼的主体有哪些?
一键咨询
  • 132****366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76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62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30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50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1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230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0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10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30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86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42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68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7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353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诉讼管辖·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徐州181****9425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81****4713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78****313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民事公益诉讼主体包括哪些?
公益诉讼的主体主要包括人民检察院、社会公益团体、个人等等。无论自然人、社会组织、检察机关还是行政机关作为原告参与公益诉讼,都存在各自的优势和劣势。因此,建立一种互补的多元制主体模式将更符合现实所需。
10w+浏览
诉讼仲裁
主责主业 公益诉讼
10w+浏览2024-11-20
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有哪些?
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包括,人民检察院,社会的公益团体还有个人等,每一种社会公益诉讼的主体都是为了符合现实的需要,社会中的每一位公民都是可以为公益诉讼献出自己的一份力的。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公益诉讼的主体有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公益诉讼的主体主要包括人民检察院、社会公益团体、个人等等。无论自然人、社会组织、还是作为原告参与公益诉讼,都存在各自的优势和劣势。因此,建立一种互补的多元制主体模式将更符合现实所需。每一个人都是自己利益的最佳保护者,予公民公益诉讼权是法律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公益诉讼主体介绍<br/>1、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作为国家公诉机关,代表公共利益提讼,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是其本身的职责所在。刑事诉讼中,检察院代表国家对犯罪嫌疑人提讼以追究其刑事责任,作为政府的代言人,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推动、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共利益。<br/>2、社会公益团体:社会公益团体是指非政府的、不把利润最大化当作首要目标,且以社会公益事业为主要追求目标的社会组织与团体。市民社会需要通过在公共领域进行公共沟通才可能达成,不是任何一个人有权力说我代表、我限定、我就是就能实现的,因此,公益诉讼更多的应是一种动员、沟通、教育的方式,通过这些方式来实现公共利益。<br/>3、个人:或者称个体,一般指一个人或是一个群体中的特定的主体。个人在什么样的事件当中能够声称自己代表公共利益,当然这种所谓的代表公共利益都是声称,都是自己认为的。<br/>三、公益诉讼的分类按照诉讼法的性质或者被诉对象不同划分为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照提讼的主体公益诉讼可以划分为提起的公益诉讼、其他社会团体和个人公益诉讼。<br/>1、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介绍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这是按照适用的诉讼法的性质或者被诉对象(客体)的不同划分的;按照提讼的主体公益诉讼可以划分为提起的公益诉讼、其他社会团体和个人提起的公益诉讼,前者称为民事公诉或行政公诉,后者称为一般公益诉讼。<br/>2、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的区别:<br/>(1)、两者所维护的法律规范的性质不同,前者所要维护的是行政法律规范,后者所要维护的是民事法律规范;<br/>(2)、两者的被告不同,行政公益诉讼以或其他公权机关为被告,而民事公益诉讼则以民事主体(或私人)为被告。如果你的情况比较复杂,本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进行法律咨询。
306浏览
公益诉讼的主主体
10w+浏览2024-11-16
民事公益诉讼主体是谁?
民事公益诉讼的主体,包括社会公益性团体,人民检察院,个人等。公益诉讼并不是一个法律意义上的概念,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依据法律授权,对侵犯国家利益的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作为原告参与公益诉讼时,都存在各自的优势和劣势。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公益诉讼的主体是哪些?
[律师回复] 1、《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br/>《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br/>第二百八十四条 环境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提起公益诉讼,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br/>(一)有明确的被告;<br/>(二)有具体的诉讼请求;<br/>(三)有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初步证据;<br/>(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br/>第二百八十五条 公益诉讼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br/>因污染海洋环境提起的公益诉讼,由污染发生地、损害结果地或者采取预防污染措施地海事法院管辖。<br/>对同一侵权行为分别向两个以上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必要时由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br/>第二百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益诉讼案件后,应当在十日内书面告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br/>第二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益诉讼案件后,依法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在开庭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准许参加诉讼的,列为共同原告。<br/>第二百八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益诉讼案件,不影响同一侵权行为的受害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提起诉讼。<br/>第二百八十九条 对公益诉讼案件,当事人可以和解,人民法院可以调解。<br/>当事人达成和解或者调解协议后,人民法院应当将和解或者调解协议进行公告。公告期间不得少于三十日。<br/>公告期满后,人民法院经审查,和解或者调解协议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出具调解书;和解或者调解协议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不予出具调解书,继续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依法作出裁判。<br/>第二百九十条 公益诉讼案件的原告在法庭辩论终结后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br/>第二百九十一条 公益诉讼案件的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其他依法具有原告资格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就同一侵权行为另行提起公益诉讼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487浏览
公益诉讼 主体
10w+浏览2024-10-17
行政公益诉讼原告主体?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行政公益诉讼原告主体?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行政类
公益诉讼主体
10w+浏览2024-10-17
公益诉讼相关法律适用哪些主体
关于公益诉讼相关法律可适用个人、人民检察院、社会公益团体等等,如果当事人的民事行为侵害社会全体成员利益的,有关社会组织可以代表全社会向当事人提起公益诉讼,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公益诉讼的诉讼主体
10w+浏览2023-09-14
律图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诉讼管辖 > 公益诉讼的主体有哪些?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盐城180****4772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镇江152****5339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52****6729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