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若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劳动者的工资收入损失、劳动保护待遇损失、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等,具体按实际损失确定赔偿额。
反之,若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合同无效,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劳动者也需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等直接经济损失。
二、劳动合同被收回咋举证
劳动合同被收回后,劳动者可从以下方面举证:
1.人证:如一同工作的同事,他们能证明劳动合同确实存在且被收回。但证人需与案件无利害关系。
2.物证:例如有公司盖章、领导签字涉及劳动合同相关的文件,像调岗通知若基于原劳动合同约定,可作为辅助证据;还有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能间接证明劳动关系的物品,侧面反映劳动合同存在。
3.视听资料:如有劳动合同签订、交接场景的录音录像;或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劳动合同被收回事宜的电话录音等。
4.书证:像工资条、发放记录等,上面可能体现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等内容,辅助证明劳动合同存在。
需注意,证据要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形成完整证据链,增强证明力。
三、劳动合同被用人单位扣如何行使撤销权
劳动合同被用人单位扣,通常不涉及撤销权行使问题。撤销权一般在合同存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形时适用。若只是合同被用人单位扣留,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友好协商,要求返还劳动合同,告知其此举违反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应双方各执一份。
若协商无果,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若因用人单位未交付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用人单位需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也可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备不时之需。
“劳动合同被认定无效该如何赔偿”是劳动者遭遇合同纠纷时的核心关切,但实际维权中还需关注两个紧密关联的问题:一是无效劳动合同的认定需满足法定情形(如用人单位欺诈、免除自身法定责任等),这是主张赔偿的前提;二是赔偿并非单一标准。除应得劳动报酬外,若因单位过错导致合同无效造成实际损失,劳动者还可主张相应赔偿(如社保补缴差额、岗位损失等)。很多人对“无效是否等于无赔偿”存在误区,实则需结合具体用工细节判断。若您正面临此类纠纷,对赔偿计算、认定举证仍有困惑,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梳理权益,避免维权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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