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伤职工旧病复发一般能享受工伤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可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即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需要安装辅助器具的,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费用。不过,需由协议医疗机构提出建议、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二、工伤职工旧病复发是否能享受工伤待遇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能享受工伤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可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即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需要安装辅助器具的,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但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属于旧伤复发,才可享受相应待遇。
三、工伤职工旧伤复发享受哪些待遇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可享受相应工伤待遇。
医疗待遇方面,职工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停工留薪待遇上,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此外,需要安装辅助器具的,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费用。若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当关注工伤职工旧病复发还能享受工伤待遇吗时,除了明确能否享受的核心问题,还需了解两个关键细节:一是旧病复发的认定标准。需确认复发是否与原工伤部位、伤情直接相关,且需经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部分情况还需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复核;二是待遇的具体范围。除医疗费用报销外,是否还能享受停工留薪期(时长如何确定)、辅助器具配置等,各地实操可能略有差异。若你正面临旧伤复发的认定困惑,或想了解具体待遇申领流程,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可帮你精准解答,避免权益受损。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