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工伤住院费用是自己还是单位垫付
工伤住院费用垫付主体分情况而定。一般而言,职工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有义务垫付治疗费用。因为及时救治是保障职工权益的基本要求,且用人单位需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若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在工伤认定后,符合规定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的,相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实践中,职工也可自行垫付,之后凭相关票据进行报销。若单位拒绝垫付,职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权益。
二、工伤住院费用究竟由谁承担
工伤住院费用承担主体分以下情况:
若用人单位已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符合规定的工伤住院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治疗工伤应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先到就近医疗机构急救。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由基金支付。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若用人单位不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之后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依法追偿。
此外,若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三、工伤住院费用究竟谁来付
工伤住院费用支付主体需分情况确定:若用人单位已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但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工伤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若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应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住院费用。若用人单位不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之后基金再向用人单位追偿。
职工可与单位协商费用支付事宜,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权。
关于工伤住院费用是自己还是单位垫付的问题,除了明确垫付主体的基本规则,还有不少实际中容易困惑的延伸要点。比如单位若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垫付责任会更直接明确;若单位暂时无力垫付,个人垫付后如何通过工伤认定申请报销,以及后续医疗费用结算、停工留薪期待遇的衔接,都是需要理清的关键环节。如果遇到单位推诿垫付、垫付后报销受阻,或者不清楚工伤认定的具体材料和流程,别让疑问搁置影响权益,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能帮你梳理细节,及时化解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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