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争议诉讼时效相关规定如下:
首先,劳动争议需先经过仲裁前置程序。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仲裁时效可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对方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其次,若对仲裁裁决不服,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二、劳动争议中对方不签字如何处理
在劳动争议里,若对方不签字,需分情况处理。
若涉及仲裁文书送达,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可采用留置送达。即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所在单位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把仲裁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所,视为送达;也可采用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若涉及调解协议等文件对方不签字,说明未达成一致,可继续协商,如协商不成,可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仲裁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诉讼则是对仲裁不服时,向法院提起。
三、劳动争议中辞退未提出异议咋办
在劳动争议中,劳动者对辞退未提出异议,不意味着认可辞退的合法性。若辞退行为存在违法情形,如无正当理由辞退、未遵循法定程序等,即使当时未提出异议,劳动者仍有权利维护自身权益。
劳动者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能证明用人单位的辞退行为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同时,申请仲裁时要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等。
当我们梳理劳动争议中的诉讼时效是如何进行规定的时,除了明确一般时效为一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还有两个需重点关注的延伸问题:一是特殊情形的时效起算规则,比如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的,若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者主张权利不受一年时效限制,离职后才开始计算时效;二是时效中断的常见情形,如劳动者向单位提出异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书面确认拖欠事实等,都会让已过的时效重新计算。若你对具体个案的时效起算点、中断情形认定,或是超过时效后的救济途径仍有困惑,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人士为你精准解答。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