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哪些情形属于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
存在下列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是重婚,即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二是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三是实施家庭暴力,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侵害行为;四是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如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属虐待,有扶养义务却拒绝扶养为遗弃;五是有其他重大过错,由法院根据具体案件判断。请求离婚损害赔偿需在离婚诉讼中提出,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当事人该请求不予支持。
二、哪些情形属于挪用资金罪情况
挪用资金罪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的犯罪行为。情形如下:一是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二是虽未超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如炒股、投资等;三是进行非法活动,如赌博、贩毒等,无论挪用金额多少、时间长短,均构成该罪。挪用资金的行为违背职务廉洁性,损害单位财产权益。若发现此类行为,单位可报警,司法机关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哪些情形属于重大工伤范畴
重大工伤通常指伤势严重、对职工身体造成极大损害的情况。比如,职工因工伤导致一级伤残,即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因工伤造成双目失明等严重的永久性视力损伤;肢体缺失如双臂、双腿缺失;严重的颅脑损伤导致长期昏迷、植物人状态等。
此外,因工伤引发的职业病达到一定严重程度,如职业性重度中毒等,也可纳入重大工伤范畴。在工伤认定和赔偿中,重大工伤涉及的赔偿金额往往较高,赔偿项目也更为复杂,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等多项费用,以保障职工后续的生活和医疗需求。
当我们明确哪些情形属于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时,还需关注两个易被忽略的关联问题:一是赔偿金额的计算标准,并非固定数额,需结合过错方的主观恶意、损害后果严重程度、当地经济水平等多因素综合判定;二是主张该赔偿的时间限制,通常需在离婚诉讼中同步提出,若协议离婚后再单独主张,可能因程序要求不被支持。不少当事人因忽略这些细节,导致权益未能充分维护。若您对具体过错情形的认定、自身情况是否符合赔偿条件,或是赔偿金额的计算仍有疑问,别错过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法律人士帮您精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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