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代书遗嘱是否公证才有效力
代书遗嘱并非必须公证才具效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代书遗嘱有效的实质要件为:遗嘱人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内容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形式要件方面,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公证是对遗嘱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的程序。公证后的代书遗嘱证明力相对较高,但未公证的代书遗嘱,只要满足上述法定要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所以,代书遗嘱的效力不取决于是否公证,而在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实质和形式要件。
二、代书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代书遗嘱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规定,有效的代书遗嘱需满足:
1.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无利害关系。
2.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
3.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都要签名。
若代书遗嘱不符合上述条件,如缺少见证人的签名、见证人不符合资格等,可能会被认定无效。例如,遗嘱人虽有代书,但只有一位见证人,该遗嘱便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订立代书遗嘱时,务必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确保遗嘱效力。
三、代书遗嘱是不是必须立即执行
代书遗嘱并非必须立即执行。代书遗嘱是遗嘱人因某种原因不能书写而委托他人代写的遗嘱。遗嘱的执行时间与遗嘱类型无关,主要取决于遗嘱生效条件是否达成。遗嘱一般在遗嘱人死亡时生效,只有生效后才进入执行程序。在遗嘱人在世时,即便代书遗嘱已订立,也不能立即执行,需尊重遗嘱人的意愿,遗嘱人可以随时变更或撤销该遗嘱。只有当遗嘱人去世,且该遗嘱合法有效,才由遗嘱执行人按照遗嘱内容处理遗产分配等事宜。所以,代书遗嘱不存在必须立即执行的情况。
当我们探讨“代书遗嘱是否公证才有效力”时,需明确公证并非其生效的法定必备条件。未公证的代书遗嘱只要满足“有两个以上符合资格的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及见证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等要件,同样具备法律效力。但公证代书遗嘱在变更、撤销时需遵循更严格程序,且因公信力强常减少遗产争议。若你正困惑代书遗嘱的见证人资格、公证流程,或未公证遗嘱的效力认定等问题,别让模糊认知影响权益。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答疑,帮你理清遗嘱效力的关键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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