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代位权行使后效果归谁所有
代位权行使后效果直接归属于债权人。
根据法律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当代位权行使成功,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该履行效果直接归债权人,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这一规定旨在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其债权能够得到有效实现。
二、代位权行使应以谁名义
根据《民法典》规定,代位权行使应以债权人自己的名义。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例如,甲对乙享有到期债权,乙对丙也有债权却怠于行使,此时甲可以自己名义向法院请求代位行使乙对丙的债权。
三、代位权行使后会产生啥结果
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行使代位权会产生以下结果:
对债权人而言,其有权直接受领从债务人相对人处获得的财产清偿,在受领范围内,其与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
对债务人来说,其处分权受限,若债权人已行使代位权,债务人不得再对其权利进行妨碍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处分行为。并且,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对于债务人的相对人,其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后,其与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消灭。
当我们探讨代位权行使后效果归谁所有时,需结合法律规定进一步明确:代位权本质是债权人代债务人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行使后的效果通常先归属于债务人,但在满足法定条件时(如债权人的债权已到期、行使范围未超自身债权),可直接用于清偿债权人自身债务。此外,还需注意:代位权需以诉讼方式行使,且债权人需证明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影响自身权益实现。若你对代位权的行使条件、效果归属的具体适用(如次债务人抗辩权的处理、多债权人时的财产分配规则)仍有困惑,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可帮你理清细节,避免权益受损。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