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接受赠与股份是否要承担亏损
接受赠与股份一般要承担亏损。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当接受赠与股份成为公司股东后,需在其出资范围内对公司亏损负责。即使是赠与获得股份,一旦完成股权登记,股东身份确立,就要履行股东义务。若公司亏损资不抵债进行清算,股东要在其持有股份对应的出资范围内承担债务。不过,若在接受赠与时与赠与人有特殊约定,明确约定受赠人不承担公司亏损等责任,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在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是有效的,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二、接受赠与股权后是否还需承担债务
接受赠与股权后一般需承担公司债务。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承担,股东通常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接受赠与股权成为股东后,若未完成出资义务,即便股权是赠与取得,也需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若原股东存在出资瑕疵而受赠人不知情,可向原股东追偿。但若股东滥用权利损害公司或债权人利益,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接受赠与股份需承担何种债务责任
接受赠与股份后,股东一般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若公司存在债务,受赠人在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若原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就赠与股份,受赠人对此知情或应当知情的,需与原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可请求受赠人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债权人也有权主张受赠人承担相应责任。不过,受赠人承担责任后,可向原股东追偿。总之,接受赠与股份时,要核查公司财务状况和原股东出资情况,以避免潜在债务风险。
接受赠与股份是否要承担亏损,除了股份本身可能因公司经营状况贬值外,还需注意两个关键关联问题。其一,若赠与的是未实缴出资的股份,即便受赠人未支付对价,仍需在认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当公司亏损无法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可能要求受赠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其二,若赠与股份涉及代持或隐名股东情形,还需明确显名股东与受赠人的责任划分,避免后续因股权归属或债务牵连产生纠纷。如果您对接受赠与股份后的出资义务、债务边界或具体操作流程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针对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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