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合伙企业法的禁止性规定包括什么
《合伙企业法》有多项禁止性规定:普通合伙人方面: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因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此类主体参与会增加运营风险。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防止损害其他合伙人利益。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有限合伙人方面: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以保障合伙企业决策和经营的稳定性。
违反上述禁止性规定,可能导致行为无效,行为人需承担赔偿责任等法律后果。
二、合伙企业法中财产份额的转让有什么条件
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分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
内部转让,向其他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通知其他合伙人即可。
外部转让,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合伙人以外的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本法和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总之,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要遵循上述程序和条件,以保障各合伙人及合伙企业的权益,维护合伙关系的稳定与公平。
三、合伙企业法允许合伙人以劳务出资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允许合伙人以劳务出资。不过,该规定仅适用于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不可以劳务出资。
在普通合伙企业里,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若合伙人以劳务出资,需评估作价的,可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劳务出资有其特殊性,它依赖于合伙人自身,且价值会随劳务提供情况变化。以劳务出资的合伙人要按约定履行义务,为合伙企业付出劳动,否则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当我们梳理合伙企业法的禁止性规定包括什么时,除了明确哪些行为属于经营红线,更要关注违规后的法律后果与实操疑问。比如,若合伙人违反“不得擅自以合伙企业名义提供担保”的禁止性规定,不仅可能让合伙企业对外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还需向其他合伙人承担相应损失;部分禁止性规定还关联行政处罚,比如合伙企业未按要求变更登记却从事禁止性经营活动的,可能面临监管部门的罚款等处罚。如果您在实际经营中对特定行为是否触碰禁止红线存疑,或需要了解违规后的责任划分、合规整改方案,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精准解惑,帮您规避合伙企业的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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