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刑事案件结案宣判书要多久才能出
刑事案件结案宣判书的出具时间因案件类型而异。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对于普通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法院应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或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法定情形的,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二、刑事案件结案是否需要签字确认
刑事案件结案不一定需要当事人签字确认。
对于侦查机关而言,侦查终结案件时,若移送审查起诉,需制作起诉意见书等法律文书,无需当事人签字来确认结案。若撤销案件,应通知原犯罪嫌疑人等,但也不强制其签字。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需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等,被不起诉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字仅证明收到文书,并非确认结案。
审判阶段,法院作出判决或裁定,判决书、裁定书生效即结案,无需当事人签字确认。不过,当事人签字可证明其收到相关法律文书,保障其知情权和上诉权等。
三、刑事案件结案时间具体怎么计算
刑事案件结案时间计算分不同阶段。
侦查阶段,一般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二个月。
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法定情形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当我们关注刑事案件结案宣判书要多久才能出时,除了法定审理期限的基本规定,还有两个紧密关联的关键问题需留意:一是宣判后的上诉期限。刑事判决上诉期为10日、裁定为5日,从宣判次日起算,逾期未上诉则判决生效;二是若对宣判结果存疑,如何准备上诉材料、申请再审的法定条件及流程。这些细节常因当事人不了解而错过维权时机。如果您正等待宣判结果,或已拿到判决书却对结果有异议,想明确上诉流程、生效时间等具体问题,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刑事律师将为您一对一解析,帮您理清后续维权路径。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