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被迫离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若用人单位存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等违法行为侵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被迫离职,比如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劳动者以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过错为由被迫离职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所以,未签合同劳动者可基于用人单位过错被迫离职,并主张相应权益。
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样要回拖欠工资
首先,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同事证言等。
然后,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支付拖欠工资。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责令用人单位加付赔偿金。
还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时需提交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仲裁庭会根据证据和事实进行裁决。若对仲裁结果不服,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员工突然离职了怎么赔偿
未签订劳动合同,员工突然离职,赔偿问题分两方面。
对员工而言,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员工可就未签合同期间主张该赔偿。
对用人单位来说,若员工突然离职给单位造成损失,单位可要求赔偿。但单位需证明损失存在及损失与员工离职有因果关系。比如员工负责的项目因突然离职停滞,产生额外费用等。不过,员工正常离职的预告义务会因未签合同打折扣,因为单位本身存在过错。
建议单位与员工协商解决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双方均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权。
除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被迫离职吗”这个核心疑问外,不少职场人还会纠结后续的权益保障问题。比如被迫离职时,能否依据《劳动合同法》主张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另外,离职后社保补缴的时效、工资结算的截止节点,也常因缺乏合同佐证而引发纠纷。这些细节看似琐碎,却直接影响实际权益的实现:若未在法定时效内主张,部分权益可能丧失;若对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存在误解,也可能导致赔偿金额少算。如果您正面临未签劳动合同的困境,或对被迫离职后的权益主张仍有困惑,别让模糊的法律认知耽误您的合法权益。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针对性解答,帮您理清每一步的维权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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