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居期间财产纠纷可按如下方式处理:
1.协商解决:双方先自行协商,确定财产的归属。
2.析产:对同居期间共同购置的财产,依贡献大小等情况进行析产。
3.诉讼: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法院在审理时,首先会认定财产性质。若为共同财产,一般按双方对财产的贡献比例分割,兼顾照顾妇女、儿童权益及无过错方原则。若能证明是个人财产,则归个人。举证责任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例如,一方主张某财产为共同购置,需提供出资证明等证据。法院会依据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公正裁决,以明确财产归属,解决纠纷。
二、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怎样划分的
同居期间共同财产是指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划分时,首先看当事人之间有无约定,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的,能证明为个人财产的,归个人所有;不能证明的,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一般共有分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能确定出资额的,按出资额比例分割;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分割时会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过错程度等因素。比如一方在同居期间有重大过错,分割时可适当少分。此外,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赠与,若未结婚,赠与方可主张返还。
三、同居期间的债务可以一方承担吗
同居期间的债务能否一方承担需分情况。若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务,属共同债务,原则上双方共同承担。但双方可协商由一方承担,不过该约定仅对双方有效,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债权人仍可要求双方承担,承担债务超过约定份额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追偿。
若为一方以个人名义为个人需求所负债务,属个人债务,由该方独自承担。
实践中,需先认定债务性质,若产生纠纷,主张为共同债务或个人债务的一方需承担相应举证责任。
当我们探讨同居期间的财产纠纷能怎么处理时,除了需明确区分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的基本思路,实际维权中还有两个易被忽略的关键细节:一是共同财产的举证难点,比如双方共同出资但未留书面凭证时,如何证明自身实际贡献;二是涉及不动产(如共同购房)时,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该如何分割,是否会因登记情况影响分配比例。很多当事人因对这些细节不了解,导致权益无法充分保障。如果您正面临同居财产纠纷,对举证方式、特殊财产分割等问题仍有困惑,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针对性解答,帮您理清权益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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