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方与他人同居,另一方起诉离婚是可行的。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所以,与他人同居属于法定离婚事由。
在此类离婚诉讼中,起诉方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对方存在与他人同居的事实,比如提供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证据。并且,无过错方还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若涉及财产分割,法院会按照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一方与他人同居致离婚无过错方可获赔偿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因此,一方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获得赔偿。无过错方既可以在提起离婚诉讼时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也可以在离婚后单独提起。不过,无过错方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对方存在与他人同居的事实。法院会综合考虑过错方的过错程度、经济能力、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
三、一方与他人离婚怎么判
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若一方起诉离婚,法院会审查是否存在以下情形: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若存在上述情形之一,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若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法院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等因素,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真的破裂。
当你疑惑一方与他人同居起诉离婚可行吗时,除了明确这属于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离婚事由(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还需关注几个紧密关联的关键问题:比如,无过错方能否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答案是肯定的。若能提供对方与他人同居的有效证据(如固定住所的居住记录、亲密照片视频等),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物质损害(如因纠纷产生的医疗费等)及精神损害赔偿;此外,财产分割时,法院会结合过错情节,适当照顾无过错方的权益,避免过错方因同居行为不当获益。若你正遭遇此类婚姻困境,对证据收集方式、赔偿计算标准、财产分割细节仍有困惑,别让犹豫耽误维权时机,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婚姻法律师将为你一对一解答,帮你清晰理清权益边界,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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