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医疗纠纷是否一定要做鉴定
医疗纠纷不一定要做鉴定。若医患双方对医疗行为、损害后果及因果关系等事实无争议,能就赔偿等事宜协商一致,可不做鉴定。双方可通过自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
但当双方对医疗过错、因果关系、伤残程度等存在争议时,鉴定有助于明确责任。常见的鉴定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医疗损害鉴定,前者由医学会组织,后者可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结论能为确定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的关联程度等提供专业依据,对纠纷的处理和责任认定有重要作用。若协商不成提起诉讼,鉴定意见也是关键证据。
二、医疗纠纷是否存在时效期
医疗纠纷存在时效期。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例如患者在医院治疗后,经诊断发现因医疗行为导致身体损害,从确诊该损害且知晓责任医院时起算时效。
但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所以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病历、检查报告等,在时效期内主张权利,避免因时效问题丧失胜诉权。
三、医疗纠纷是否含精神损失费
医疗纠纷中可能包含精神损失费。根据相关法律,因医疗行为致患者人身权益受侵害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判断能否主张精神损失费,关键看是否满足条件。一是医疗机构存在过错医疗行为,二是该行为给患者带来严重精神损害,如残疾、死亡、容貌受损等造成的巨大精神痛苦。
主张时,患者需提供证据证明医疗过错、损害后果及两者因果关系。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综合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
当我们探讨医疗纠纷是否一定要做鉴定时,其实并非所有情况都需启动鉴定程序。比如部分事实清晰、争议极小的纠纷(如病历明确显示医院存在明显过错且与损害直接相关),可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无需鉴定;但如果双方对医疗过错、因果关系、损害程度存在重大分歧,鉴定就成为关键依据。医疗损害鉴定会明确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患者损害的因果关系及参与度,直接影响赔偿数额。若你正面临医疗纠纷,不清楚自身情况是否需要做鉴定、该选哪种鉴定类型,或是想了解鉴定后的赔偿计算细节,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针对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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