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并非所有刑事案件都要经过一审二审。
一审是刑事案件的必经程序,对案件进行初次审理并作出判决。
而二审不是必然发生的。如果当事人对一审判决服判,不上诉,检察院也不抗诉,那么案件就不会进入二审程序,一审判决即生效。只有当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或者检察院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提出抗诉时,案件才会进入二审。二审是上级法院对一审案件的再次审理,目的是审查一审判决是否正确合法。所以,刑事案件存在只经过一审就终结的情况,只有符合上诉或抗诉条件的才会进入二审程序。
二、刑事案件是否需要证人上法庭
刑事案件中证人并非必须上法庭。根据法律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
人民警察就其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作为证人出庭作证,适用前款规定。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所以,刑事案件是否需要证人上法庭,要结合具体案件情况及法院认定。
三、刑事案件是否必须经检察院判决
刑事案件不是由检察院判决。在刑事诉讼中,检察院主要负责审查起诉等工作。根据法律规定,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即只有人民法院有权对刑事案件作出判决。
检察院在刑事案件里,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会根据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审理,依据相关法律作出有罪或无罪、罪轻或罪重等判决。所以,检察院不具备判决刑事案件的权力,判决权专属人民法院。
刑事案件是不是都要经过一审二审?其实并非所有刑事案件都必然经历二审。若一审判决后,被告人未在法定上诉期(一般10日)内上诉,检察机关也未依法抗诉,那么一审判决生效即进入执行程序,无需启动二审。此外,二审的启动需满足严格条件:被告人需提交书面上诉状或口头上诉,且上诉理由需符合法律规定;若超过上诉期且无正当理由,也不会触发二审程序。还有部分特殊案件,比如死刑案件需经过死刑复核程序,虽非常规二审,但也需法定审查。如果您正面临刑事案件的程序疑问,比如不确定是否该上诉、二审流程如何,或是对一审判决有困惑想了解维权要点,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可为您针对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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