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交通事故伤情鉴定费用该由谁来出
交通事故伤情鉴定费用承担规则如下:一般情况下,谁主张进行伤情鉴定,谁先垫付费用。若伤者自行委托鉴定,需先支付费用。
在后续处理中,若通过协商解决,双方可就鉴定费用的承担进行约定。若协商不成,通过诉讼解决,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鉴定费用属于诉讼费用范畴。法院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判决由败诉方承担鉴定费用。若双方都有责任,法院会依据责任比例划分鉴定费用的分担。若鉴定结果对一方有利,法院也可能判决费用由对方承担或按比例分担。
二、交通事故伤者主责,10级伤残咋赔付
交通事故伤者主责且为10级伤残,赔偿需先确定双方责任比例,通常伤者主责下,机动车与行人或非机动车事故,机动车方承担40%左右责任;机动车间事故,机动车方承担30%责任。
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等。残疾赔偿金根据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日起按20年计算,10级伤残赔偿系数为10%。
先由对方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按责任比例由商业三者险赔偿,若无商业险则由责任人自行承担。伤者可收集事故责任认定书、病历、诊断证明、伤残鉴定报告等证据索赔,协商不成可起诉。
三、交通事故伤者在医治期间死亡怎么办
交通事故伤者在医治期间死亡,首先应由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确定各方责任比例。若肇事方负主要或全部责任,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民事赔偿方面,死者家属可要求肇事方及其保险公司进行赔偿。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家属可与对方及保险公司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处理过程中,家属要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如事故认定书、病历、医疗费用票据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交通事故伤情鉴定费用该由谁来出”,除了明确基本承担规则(如事故责任方承担等常见情形),还有两个易忽略的延伸问题:一是鉴定时机的选择。过早因伤情未稳定可能致结果偏差,间接影响费用认定;二是若对初次鉴定存疑申请重新鉴定,费用承担会随重新鉴定结果是否改变而变化。这些细节常因伤情复杂程度、地区法规差异而不同,若你正面临鉴定费用争议、时机把握不清,或对重新鉴定的费用规则有疑问,别再纠结。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梳理细节、解答困惑,帮你明确每一笔费用的归属与维权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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