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情况下,若侵权方未经商标权人许可而使用商标构成侵权,在侵权行为未得到妥善处理之前,侵权方不应继续使用该商标。商标权具有排他性,商标权人享有对商标的专用权。侵权方的使用行为侵犯了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应承担停止侵权等法律责任。
然而,如果侵权方在被责令停止侵权后,通过合法途径获得了商标权人的许可,或者在诉讼过程中达成和解协议且该协议允许其继续使用商标,那么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协议约定的前提下,侵权方可以继续使用商标。
总之,侵权方能否继续使用商标取决于其是否获得了合法的授权或达成了和解协议等具体情况。
二、侵权方继续使用商标会担责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刑法》等规定,侵权方继续使用他人注册商标构成持续侵权,需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应立即停止侵权(停止使用商标);赔偿权利人损失,包括实际损失、侵权获利或商标许可费倍数,恶意侵权情节严重的,可按上述数额1-5倍赔偿,并承担维权合理开支。
2.行政责任:市场监管部门可处非法经营额5倍以下或25万元以下罚款,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及工具。
3.刑事责任:若持续侵权情节严重(非法经营额≥5万元或违法所得≥3万元),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综上,侵权方继续使用商标必然担责,且恶意持续侵权将面临更严厉惩处。
三、商标侵权赔偿金额怎么计算
商标侵权赔偿金额计算方式如下:
首先,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可根据权利人因侵权所造成商品销售减少量或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乘积计算。
其次,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利益按照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商品单位利润乘积计算;该商品单位利润无法查明的,按照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计算。
若上述两者都难以确定,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权,情节严重的,可在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若仍无法确定,法院可根据侵权行为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赔偿。
当探讨侵权方能否继续使用商标这一问题时,除了侵权使用本身的判定,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若侵权方被判定不能继续使用商标,那么其在停止使用前因使用该商标所获的利益如何处理,这涉及到侵权赔偿的问题,权利人有权要求侵权方返还不当得利。另外,若侵权方在停止使用商标后,市场上仍存在带有该侵权商标的商品,这些商品该如何处理也是关键。如果您对侵权方使用商标后的赔偿、剩余侵权商品处理等相关问题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精准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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