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纠纷打官司的时效期间一般为三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普通诉讼时效。该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不过,若涉及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不受三年诉讼时效的限制。同时,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房屋纠纷中,建议当事人及时收集证据,在诉讼时效内主张权利,避免因时效经过而丧失胜诉权。
二、房屋纠纷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房屋纠纷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比如,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若卖方未按约定时间交房,买方自知道交房时间已过仍未交房时,诉讼时效开始起算。
若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但有特殊情况的,法院可根据权利人申请决定延长。
在诉讼时效期间,若存在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等情形,诉讼时效会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三、房屋纠纷诉讼时效起算点是啥
房屋纠纷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其起算点根据不同情形确定:一是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及义务人之日。如卖方未依约交房,买方自约定交房日次日起,若知晓权利被侵害,诉讼时效开始计算。二是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比如购房人分期支付房款,最后一期付款期限到了,卖房人权利若受侵害,从该日起算诉讼时效。若超过诉讼时效起诉,对方提出时效抗辩,原告可能丧失胜诉权。
当我们探讨房屋纠纷打官司时效期间为几年时,除了明确时效期间本身,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超过了打官司的时效期间,并不意味着就完全丧失了胜诉权,只是对方可能会以此进行抗辩。另外,在时效期间内,如果出现了法定的中断、中止情形,时效期间是可以重新计算或者暂停计算的。像一方当事人提出履行请求、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况都可能导致时效中断。如果您对房屋纠纷打官司时效期间的具体计算、中断中止情形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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