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签合同双倍工资的追诉期适用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规定,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若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仲裁时效可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对方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可导致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二、不签合同双倍工资追诉期何时起算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不签合同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实践中起算点存在不同认定方式:一是逐月起算法,即未签合同次月起每月工资赔偿的仲裁时效从该月工资支付日次日起算;二是终了起算法,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算一年;三是整体计算法,从双倍工资计算终了之日起算一年。多数法院倾向于从双倍工资计算终了之日起算一年,劳动者维权应留意当地司法实践,在时效内及时主张权利。
三、不签合同双倍工资计算标准是什么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计算标准如下:
起算时间: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开始计算。比如1月1日入职,2月1日起算。
截止时间: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若满一年仍未签,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截止到满一年前一日。
工资基数:一般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及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三倍数额支付。
当探讨不签合同双倍工资追诉期是多久时,除了这个核心问题,与之紧密相关的还有一些拓展点。比如,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一般是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月工资的应发工资来确定,但具体可能因不同情况有所差异。另外,在追诉期内如果出现时效中断的情形该如何处理,像劳动者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等情况都可能导致时效中断。若你对不签合同双倍工资追诉期及相关的计算基数、时效中断等问题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准确答案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员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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