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检察院认为情节轻没必要逮捕怎么办
若检察院认为情节轻没必要逮捕,通常会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被拘留的人,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检察院。若公安机关认为不批捕决定有错误,可以要求复议,但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还可向上一级检察院提请复核。对于检察院不批捕的,公安机关可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继续侦查。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也可向公安机关、检察院等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二、检察院认为量刑过轻会怎样处理
检察院认为量刑过轻,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或上诉程序进行处理。若在一审判决未生效阶段,检察院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抗诉,启动二审程序,要求对案件重新审理并作出公正判决。若判决已生效,检察院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法院已生效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时有权按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法院提出抗诉。法院会对抗诉案件重新审理,根据审理结果决定是否改判或维持原判。
三、检察院认为不构成犯罪如何处理
检察院认为不构成犯罪会区分不同诉讼阶段处理。在审查逮捕阶段,依据规定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在审查起诉阶段,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若犯罪嫌疑人在押,应立即释放。 不起诉分为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法定不起诉适用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等情形;酌定不起诉针对犯罪情节轻微,依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刑或免除刑罚的情况;证据不足不起诉是指经过补充侦查仍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所在单位,若被不起诉人在押应立即释放。
当面临检察院认为情节轻没必要逮捕的情况时,这并不意味着事情就此结束。后续仍存在诸多需要关注的要点。比如,案件可能会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会综合全案证据进一步考量是否提起公诉。即便最终决定不起诉,也不排除公安机关后续有补充侦查的可能。而且,当事人在这个过程中的权利维护也至关重要。如果您对检察院作出该决定后的程序走向、自身权益保障等方面存在疑问,不要迷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读,帮您拨开迷雾,明晰后续应对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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