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建设工程款不给该怎么办
建设工程款不给,可按以下步骤维权。首先,与对方协商,明确工程款金额、支付时间等,达成付款协议。协商时保留好聊天记录、会议纪要等书面材料。若协商无果,可收集相关证据,如建设工程合同、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结算单等,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起诉前,为保障将来判决能顺利执行,可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冻结对方财产。在诉讼过程中,若对工程造价等有争议,可申请司法鉴定。取得生效判决后,若对方仍不履行,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强制执行。此外,建设工程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有优先受偿权,可在法定期限内主张。
二、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期限从何时起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期限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实践中,确定该日期有多种情形:若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有明确约定,按约定时间起算;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以交付之日为应付款时间;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以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为应付款时间;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以起诉之日为应付款时间。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行使期限为18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承包人应在该期限内及时行使权利,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三、建设工程款债权能转让吗
建设工程款债权通常可以转让。依据《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例外情形,如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建设工程款债权一般不属于上述不得转让的范畴,只要建设工程合同未明确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就有权转让。不过,债权人转让债权时,需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并且,从权利会随主债权转让而一并转让,但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从权利除外。若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同时到期,债务人可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当面临建设工程款不给的情况时,除了文中提到的常规解决办法,还有一些要点值得关注。比如,要注意收集和保存与工程款相关的各类证据,包括合同、施工记录、结算文件等,以防后续维权需要。另外,如果协商或诉讼都无法顺利解决,还可以考虑通过专业的第三方调解机构介入,尝试达成更有利于自己的解决方案。你是否正在为建设工程款被拖欠而烦恼呢?若对如何有效追讨工程款、维护自身权益等还有疑问,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团队将为你提供精准有效的帮助,助你妥善解决工程款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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