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仲裁证据一般不需要一式三份。通常提交两份证据副本即可,一份提交给仲裁庭,一份留存自己备用。若仲裁庭要求或有特殊规定,按其要求提供相应份数。证据应真实、合法且与劳动争议案件相关,比如劳动合同、工资单、考勤记录等。这些证据能有力支持申请人的诉求,帮助仲裁庭查明事实。需注意的是,证据应按规定的形式提交,如书证应提交原件,确有困难的可提交复印件等。总之,要根据具体仲裁情况和要求来准备和提交劳动仲裁证据,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二、劳动仲裁证据包括什么条件
劳动仲裁证据需满足以下条件:
关联性。即该证据与劳动争议案件事实有实质联系,能证明争议事实。
合法性。形式和取得方式要合法,比如通过合法的调查、收集等途径。非法取得的证据可能不被采信。
真实性。证据必须是客观真实的,不能是伪造、篡改的。
常见的劳动仲裁证据有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证人证言等。例如劳动合同直接证明劳动关系;工资条显示劳动报酬情况;考勤记录反映工作出勤。在劳动仲裁中,要尽可能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以增加胜诉几率。若证据不足,可能承担不利后果。
三、劳动仲裁证人具备什么条件
劳动仲裁证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首先,证人要能够正确表达意志。若证人存在精神障碍、智力缺陷等无法正确表达的情况,其证言通常不具有证明力。
其次,证人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无利害关系。否则,可能会因自身利益影响证言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再者,证人应知晓案件相关事实。其了解的情况需是通过亲身经历或耳闻目睹获得,道听途说等传来证据一般不能单独作为证人证言。
最后,证人需如实作证。故意作伪证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在劳动仲裁中,符合上述条件的证人所提供的证言,经质证属实后,可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之一。
当探讨劳动仲裁证据是否要一式三份时,我们要明白这关系到整个仲裁流程的顺利进行。一式三份的证据,一份由申请人提交给仲裁委,一份供被申请人查看与质证,还有一份留作仲裁委存档。这能确保双方充分了解证据情况,保障公平公正。但实际操作中,不同地区、不同案件情况可能会有差异。比如,有的案件可能会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份数。要是你对劳动仲裁证据份数、提交要求等还有其他疑问,别纠结,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助你在劳动仲裁中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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