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仲裁约定管辖一般是有效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书面约定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法院,但该约定不得违反法律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若约定符合法定要求,在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时,可按约定向特定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然而,如果约定的管辖违反了法律规定,比如约定向非法定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约定可能无效,仍应向法定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总之,劳动仲裁约定管辖需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才有效。
二、劳动仲裁能否约定管辖
劳动仲裁不能约定管辖。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仲裁管辖规定具有法定性,目的是保障劳动者维权便利性及仲裁的公平公正,避免用人单位利用优势地位通过约定管辖给劳动者维权制造障碍。所以,当事人不能自行约定管辖的仲裁机构。
三、劳动仲裁约定管辖是否有效
劳动仲裁约定管辖通常无效。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该规定属于强制性规范,目的是保障劳动者权益、便于查明事实,所以劳动仲裁不允许当事人通过约定改变管辖。即便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管辖,该约定也会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发生劳动争议时,应按法律规定确定管辖仲裁委。
当探讨劳动仲裁约定管辖是否有效时,其实还有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劳动仲裁约定管辖被认定无效,后续的管辖该如何确定,一般而言会遵循法定的管辖规则,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另外,劳动仲裁约定管辖在不同地区的司法实践中可能存在差异,这也会影响其最终效力。如果你对劳动仲裁约定管辖的效力判定、无效后的管辖确定等问题仍有疑问,别让困惑持续,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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