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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商业贷款必须正常还款1年以上,并无逾期还款记录。
2、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必须自提取之日起继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3、办理转公积金贷款的房屋,必须是已在市资金中心进行了登记备案的正规、合法的住宅开发项目。
4、办理转公积金贷款必须征得原商业贷款银行的同意。
5、房屋产权属共有的,产权共有人应出具同意抵的证明并办理公证。
6、婚姻状况发生变化的,应提供相关证明和房产合法权属公证书
1、近年由于成都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保持在高水平,使得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的资金使用率一直居高不下。其中, 2014年当年资金使用率为93%,2015年当年资金使用率为122.67%,贷款率已高达97.47%。当年资金使用率为111.78%,贷款率已高达99.43%。
2、为满足职工对公积金贷款需求,住房保障中心已通过向银行进行短期贷款和开展新增公转商贴息贷款业务,来缓解资金流动性紧张问题。为此,在确保职工公积金正常提取使用的前提下,完全满足目前已有的公积金贷款需求都存在很大压力,无法再承担巨量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带来的资金需求。
3、目前成都市还不具备开展“商转公”业务的条件。待条件基本具备时,住房保障中心将积极调研开展此项业务。
小编上面介绍的是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通用条件,经过小编的了解现在成都市暂时还不具备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因此成都公积金贷款的需求水平比较高,因此无法满足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因此无法回答成都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大家可以多多留意成都当地这方面的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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