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伤案件管辖权分不同情况认定。劳动仲裁阶段,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两地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管辖。 工伤认定方面,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若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原则上在注册地参保并认定;未参保的,在生产经营地进行认定。 法院诉讼管辖,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法院管辖。
二、工伤案件管辖规定是怎样的
工伤案件管辖主要涉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管辖和劳动争议仲裁、诉讼管辖。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方面,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工伤认定。若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原则上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未在注册地参加的,在生产经营地参加。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参保地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生产经营地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两地仲裁委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仲裁委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提起诉讼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三、工伤案件管辖是怎样确定的
工伤案件管辖分两种情况。一是社保行政部门的管辖,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工伤认定。若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可在注册地或生产经营地申报工伤。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照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二是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工伤案件管辖权的认定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环节。在工伤案件中,管辖权明确了由哪个地区的相关部门负责处理纠纷。除了基本的管辖权认定规则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注意。比如,如果用人单位的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一致,该如何确定管辖权?还有,当涉及多个地区的工作地点时,管辖权又该如何划分?这些问题都可能影响工伤案件的处理进程。如果你在工伤案件管辖权方面还有疑问,或者想进一步了解工伤案件处理的其他相关事宜,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答,助力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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