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通常是在立案之后采取。一般不存在取保候审后不立案的情况,但如果在侦查过程中出现特定情形,即便已取保候审也可能撤案不继续处理。这些情形包括: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若出现上述情况,司法机关会依法作出不立案或撤案决定,解除取保候审措施。
二、哪些情况取保候审不至于社会危险
根据法律规定,判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不至于发生社会危险,主要参考以下情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通常表明犯罪情节相对较轻,适用取保候审一般无社会危险。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出于人道主义考量,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也可认为对其取保候审不会产生社会危险。此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平时表现良好、有固定住所和稳定收入、有积极悔罪表现、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并积极赔偿等,也会作为判断其不具有社会危险性的因素。
三、哪些情况取保候审不用保释金
取保候审的保证方式有提供保证金和保证人两种,符合条件时可不用保证金,而采用保证人保证。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无力交纳保证金的;未成年人或者已满七十周岁的人;不宜收取保证金的其他被告人。采用保证人保证,保证人需符合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且人身自由未受限制、有固定住处和收入等条件。保证人应监督被保证人遵守规定,发现违规及时报告,若未履行保证义务,将被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责。
当探讨哪些情况取保候审后不立案时,需要明确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与是否立案并无直接的因果对应关系。不立案通常是因为案件本身不符合立案条件,比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等多种法定情形。若你对这些不立案的具体情形存在疑问,或者对取保候审后的法律流程等还有困惑,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读,帮你拨开法律迷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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