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疗机构过错推定责任情形包括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除此之外的情形,不属于医疗机构过错推定责任情形。在非这些法定情形下,一般需患方通过举证证明医疗机构存在过错,不能仅依据法律直接推定。例如患者认为医院服务态度不好、排队时间过长等一般情况,不能直接推定医院有过错,患方若主张赔偿需自己举证证明医院存在过错行为且该行为导致损害结果。
二、医疗机构过错举证责任谁承担
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一般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由患者就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存在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但满足特定情形,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此时由医疗机构承担自身无过错的举证责任。这些情形包括:医疗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患者可通过申请医疗损害鉴定等方式完成举证,医疗机构则需提供相关诊疗记录、操作规范等证据证明自身无过错。
三、医疗机构过错推定情形不包括哪些
依据《民法典》,医疗机构过错推定情形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除这些情况外,其他情形不适用过错推定。如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是因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或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则不适用过错推定。一般医疗意外、难以避免的并发症等,若医疗机构无上述法定过错推定情形,也不适用过错推定。在这些非过错推定情形下,患方通常需举证证明医疗机构存在过错。
在探讨医疗机构过错推定责任情形不包括啥时,我们知道,医疗领域的责任认定至关重要。除了已明确的过错推定责任情形外,还有一些情况不在此范围内。比如患者自身突发的、难以预见和防范的病情变化导致不良后果,这并非医疗机构的过错。又或者是患者不配合医疗机构的合理诊疗规范,但这种不配合与最终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时,也不能认定医疗机构有过错推定责任。若你对医疗机构过错推定责任的具体界限仍有疑问,比如如何判断患者不配合是否影响责任认定等,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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