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仲裁与合同仲裁受案范围不同。劳动仲裁受案范围主要包括:一是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是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是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是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是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等。合同仲裁受案范围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但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以及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
二、劳动仲裁与公司协商撤案可行吗
劳动仲裁与公司协商撤案可行。在劳动仲裁过程中,当事人有权自行处分自己的仲裁权利。若劳动者与公司达成协商一致,劳动者可以向仲裁委申请撤回仲裁申请。 不过,撤案需注意:一是要确保协商结果能切实保障自身权益,应形成书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支付金额、支付时间等内容;二是撤案后不能再以相同事实和理由重新申请仲裁,若协商结果未履行,维权将受限。所以撤案前要谨慎考虑,确认协商方案合理且可履行,必要时可咨询专业律师。
三、劳动仲裁与工伤认定谁先
一般应先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确定职工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范畴的程序,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只有完成工伤认定,确定为工伤,才能进一步主张因工伤产生的权益。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若对工伤认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有异议,或就工伤赔偿等事项与用人单位产生争议,可通过劳动仲裁解决。如果未先进行工伤认定就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因无法明确伤害是否属工伤,仲裁请求可能缺乏依据而不被支持。所以通常先申请工伤认定,对认定结果或赔偿事宜有争议时再申请劳动仲裁。
在探讨劳动仲裁与合同仲裁的受案范围是哪些时,我们了解到了它们各自涵盖的主要领域。劳动仲裁侧重于劳动纠纷,合同仲裁聚焦合同争议。但实际情况可能更为复杂。比如,对于合同中的一些特殊条款纠纷,在劳动仲裁与合同仲裁中的界定可能存在模糊地带。再比如,当劳动纠纷涉及到一些新型业务关系时,其受案范围的判定也值得深入研究。如果您对这些拓展问题,或者劳动仲裁与合同仲裁受案范围的具体细节仍有疑问,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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