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行为可撤销的情况有哪些
行为可撤销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重大误解,即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显失公平,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欺诈,一方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胁迫,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这些情况使得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该行为。
二、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情形有哪些
依据《民法典》,可撤销民事行为情形如下:一是重大误解,即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品种等产生错误认识,使行为后果与自己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表意人可撤销。二是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撤销。三是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撤销。四是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撤销。当事人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为九十日)行使撤销权。
三、可撤销民事行为如何行使撤销权
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撤销权行使方式如下:
适用情形:重大误解、受欺诈、受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形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可行使撤销权。
行使期限:重大误解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受胁迫当事人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其他情形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行使方式:一般应通过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来行使,不能仅以通知方式撤销。
当探讨行为可撤销的情况有哪些时,除了常见的几种可撤销情形,还会涉及到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以及撤销后的法律后果等问题。撤销权通常有一定的行使期限,一旦超过这个期限,撤销权就会消灭,当事人就无法再行使撤销权。而行为被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可能需要返还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有过错的一方还需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若你对行为可撤销的具体细节、撤销权行使期限的计算或者撤销后的财产处理等问题仍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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