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宅基地卖给别人以后,拆迁补偿谁来
宅基地转让后,拆迁补偿归属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转让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已合法转移至受让方,那么拆迁补偿通常归受让方。因为受让方基于合法取得的宅基地权益,对地上房屋等享有权益。
但如果转让存在瑕疵,比如未办理合法手续等,补偿归属会有争议。一般来说,原宅基地使用权人可能主张部分权益,比如对宅基地初始取得等相关权益的补偿。实践中,关键看转让协议的约定、是否完成相关变更登记等。若协议约定清晰且符合法定程序,按约定执行;若存在争议,可能需通过法律途径,由法院根据具体事实和证据判定补偿的归属,以平衡双方权益。
二、宅基地卖给外村人合同有效吗
宅基地卖给外村人,合同一般无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村民仅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与特定的身份相联系,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取得或变相取得。
外村人并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具备获得该宅基地的资格。《民法典》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所以,将宅基地卖给外村人的合同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不过,若合同被认定无效,双方应互相返还财产。出卖人应返还购房款,买受人则需返还宅基地及地上房屋。
三、宅基地卖给同村村民能否要回
宅基地卖给同村村民一般不能要回。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转让,若买卖双方均为本村村民,且交易过程遵循相关规定,如经过集体组织同意、签订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等,该买卖行为通常合法有效。
一旦交易完成,宅基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卖方不能随意反悔要回。不过,若存在合同无效情形,如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集体利益等,卖方可以向法院请求确认合同无效,进而要求返还宅基地。但需承担相应举证责任,证明合同符合无效的法定条件。
宅基地卖给别人以后,拆迁补偿谁来?这个问题的答案并非简单直接,核心关联着宅基地买卖的法律效力前提。我国法律明确,宅基地使用权仅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合法转让,若卖给非本村村民,买卖行为可能被认定无效,此时拆迁补偿的归属会因合同效力产生差异;若房屋已通过合法手续转让给本村村民,宅基地使用权随房转移,补偿通常归受让人,但具体还需结合当地拆迁政策判断。如果您对宅基地买卖的有效条件、不同情形下的补偿分配细节仍有困惑,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能帮您厘清具体情况,避免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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