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双女户父母房子宅基地归谁所有
宅基地所有权归农村集体所有,村民仅拥有使用权。对于双女户父母房子及宅基地使用权的归属情况如下:父母在世时:房子归父母,他们对房屋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宅基地由父母使用。父母去世后:房子属于遗产,若父母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两个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房子。按照“地随房走”原则,女儿通过继承房屋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不过,如果女儿户口已迁出本村,虽能继承房屋,但在房屋自然坍塌或无法居住后,宅基地使用权会被村集体收回。
二、双女户父母房子宅基地归谁
双女户父母的房子和宅基地归属需分别看待。
房子属于父母的合法私有财产。若父母在世,其对房子有绝对处置权;若父母去世,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根据《民法典》继承编,两个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平等的法定继承权,可以共同继承该房子。
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村民只有使用权。父母在世时,宅基地使用权归父母。父母去世后,女儿若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可继续使用宅基地;若女儿户口已迁出村集体,因不具备本集体成员资格,不能单独继承宅基地使用权,但可通过继承房子,基于“地随房走”原则,在房子存续期间继续使用宅基地。不过,房屋不得翻建、重建,待其自然坍塌后,宅基地由集体收回。
三、双女户父母死后土地谁继承
双女户父母死后,土地的继承需分情况看待。
若为宅基地,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不能继承,但地上房屋可由双女继承,基于“房地一体”原则,双女可继续使用宅基地。
若为承包地,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耕地、草地等,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由于承包经营权以户为单位,只要户内还有其他成员,土地继续由该户其他成员承包经营;若整户消亡,村集体通常会收回土地。林地的承包经营权可由继承人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双女作为继承人有权继续经营林地。
其他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取得的“四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双女可依照承包合同和继承的法规定,在承包期内继承该经营权。
当探讨双女户父母房子宅基地归谁所有时,需明确宅基地本身不能被继承,仅能通过继承父母的房屋获得宅基地使用权;此外,若双女户中女儿出嫁后户口迁出,是否影响房屋继承及后续宅基地的使用,也是不少家庭关心的问题。比如户口迁出后能否继续享有宅基地使用权,或是否需符合当地分户、宅基地申请的其他条件。若您对双女户父母房子宅基地归谁所有的细节仍有疑问,比如户口变动对继承的影响、宅基地使用权的延续规则等,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针对性解答。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