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民法典,以下情形可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一是主体不适格,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二是意思表示不真实,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无效,如双方通谋虚假买卖房屋。三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以及违背公序良俗,比如买卖违章建筑且无法取得合法手续,或为逃避债务低价转让房屋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合同无效。四是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如卖方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买方利益签订的合同也属无效。合同无效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二、民法典中怎样确定是否有抚养关系
民法典虽未明确界定抚养关系认定标准,但司法实践中有判断方法。在继父母与继子女间,若继子女未成年,继父母承担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用,与继子女长期共同生活并对其进行教育和保护,可认定存在抚养关系。收养中,经合法收养登记,养父母对养子女履行抚养义务,提供生活照料、教育等,抚养关系成立。此外,生父母若不履行抚养义务,其他有抚养能力的人承担起对未成年人的抚养责任,也可认定形成抚养关系。判断抚养关系需综合考虑是否照料生活、负担费用、教育保护等多方面事实。
三、民法典中怎么认定阴阳合同的效力
阴阳合同中“阳合同”因双方虚假意思表示而无效。依据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阴合同”的效力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其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且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则“阴合同”有效;若“阴合同”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或第三人合法权益等情形,则“阴合同”无效。比如在房屋买卖中,“阳合同”用于备案少交税,“阴合同”是双方实际履行的合同,“阳合同”无效,“阴合同”若无违法违规等情况则有效。
关于民法典中怎样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除了法定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等情形外,还有两个关键延伸问题需注意:一是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已支付的购房款、房屋占用费如何返还?二是实践中常见的“阴阳合同”“小产权房买卖”是否必然无效?这些细节涉及过错责任划分、返还范围等,需结合具体案情判断。若您正面临房屋买卖合同效力争议,或担心自身合同存在无效风险,别错过专业解答。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法律人士帮您厘清权益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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