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产权房买卖流程
小产权房常见的有二种: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连外村农民都不能够买;第二种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
此类房产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没有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小产权房的产权不完整,在小产权房买卖和转让的过程中易出现一系列问题和纠纷。因此,一般小产权房是不允许买卖的,但是坚决要卖的情况下,可以在集体成员内部交易。小产权房的交易,一般是一次性付清,不能办理按揭贷款。由于所购小产权房得不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没有得到国家房地产主管部门的批准,无法办理合法的产权手续,购买后也不能合法转让过户。同时对房屋的保值和升值也有很大影响。
《房产登记办法》第三十二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人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权属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房屋登记手续。
二、小产权房买卖纠纷法律问题如何解决
对于涉及到小产权房源买卖引发的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当首先尝试采取私底下协商解决的方式进行处置。若经过充分沟通和努力之后仍然未能达成共识,则可依据事先签订的仲裁协议向相应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
然而,如当事人双方并未就仲裁事项达成共识且无任何书面约定,那么他们便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外,如果当事人对已经产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或调解书拒绝履行,另一方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小产权房常见的有二种: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连外村农民都不能够买;第二种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
此类房产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没有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小产权房的产权不完整,在小产权房买卖和转让的过程中易出现一系列问题和纠纷。因此,一般小产权房是不允许买卖的,但是坚决要卖的情况下,可以在集体成员内部交易。小产权房的交易,一般是一次性付清,不能办理按揭贷款。由于所购小产权房得不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没有得到国家房地产主管部门的批准,无法办理合法的产权手续,购买后也不能合法转让过户。同时对房屋的保值和升值也有很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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