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公司欠款能否追加法人责任
公司欠款一般不能直接追加法人责任。公司作为独立法人,有独立财产,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通常不承担公司债务,但存在特定情形时可追加。
若法定代表人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法定代表人抽逃出资,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二、公司欠款,能否追加股东责任
一般情况下,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特定情形下可追加股东责任:其一,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可要求其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其二,股东抽逃出资,可要求其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其三,公司人格混同,即股东与公司财产不分等,可否定公司独立人格,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其四,公司解散时股东未依法履行清算义务,造成公司财产贬值等,要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三、公司欠款股东是否需担连带责任
一般情况下,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无需对公司欠款担连带责任。
但存在特殊情形。若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股东与公司财产混同,账目不分;股东抽逃出资,使公司资本显著不足等。此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也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当探讨公司欠款能否追加法人责任时,除了核心问题本身,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若法人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即便已对公司欠款责任有了基本判定,也可能被追加责任。另外,在公司欠款纠纷中,法人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的情况也较为关键,一旦出现这种情况,法人很可能要对公司欠款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您对公司欠款追加法人责任的具体情形、认定标准等问题仍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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