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移送审查起诉并不等同于不立案。不移送审查起诉可能是案件在侦查阶段经审查后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而作出的决定,此时案件可能已立案。而不立案是指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等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以及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不予立案。所以两者概念不同,不能简单地等同。具体情况需根据案件的实际进展和法律规定来判断。
二、不立案是否无需移送审查起诉
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立案是刑事诉讼的启动程序,移送审查起诉以侦查终结为前提,二者存在逻辑上的先后关系。
首先,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12条,公安机关、检察院对报案材料审查后,认为无犯罪事实或无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不予立案。未立案的案件,侦查机关不会开展后续侦查活动,不存在侦查终结的基础。
其次,移送审查起诉是侦查终结后的法定程序(《刑事诉讼法》第162条),需满足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条件,并由侦查机关出具起诉意见书移送检察院。未立案的案件缺乏侦查环节,自然不具备移送审查起诉的前提。
综上,不立案的案件因无侦查活动及侦查终结结果,无需移送审查起诉。
结论:不立案的案件无需移送审查起诉。
三、立案后多久需移送审查起诉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上述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前述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因此,立案后移送审查起诉的时间需依具体案情确定。
当探讨不移送审查起诉是不是不立案这个问题时,我们还需了解一些相关拓展内容。不移送审查起诉和不立案是有明显区别的,不立案是在案件开始初查阶段就因不符合立案条件而不进入刑事诉讼程序;而不移送审查起诉是在侦查终结后,因犯罪情节轻微、证据不足等原因,不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另外,即便不移送审查起诉,也可能有其他处理方式,如给予行政处罚等。若你对不移送审查起诉和不立案的界限、后续处理等方面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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