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债务案件纠纷诉讼期即诉讼时效,一般适用《民法典》规定的三年普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但存在特殊情况:若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诉讼时效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同时,诉讼时效可因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等情形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法院可根据权利人申请决定延长。
二、债务纠纷诉讼时效的具体规定是怎样的
债务纠纷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若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诉讼时效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但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法院可依权利人申请决定延长。
诉讼时效可因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等情形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此外,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法定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三、债务纠纷诉讼时效过了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债务纠纷诉讼时效届满后,债权人丧失胜诉权,但实体债权依然存在。对此,可采取以下措施:
1.与债务人协商促成其自愿履行债务,债务人履行后不得以时效届满为由反悔;
2.要求债务人出具书面还款承诺、签订还款协议或部分履行债务,此类行为视为对债务的重新确认,诉讼时效重新起算,债权人可据此提起诉讼;
3.若债务人在诉讼中未主动提出时效抗辩,法院不得主动适用时效规定,债权人仍有可能胜诉。
建议优先通过书面形式固定债务人同意履行债务的意思表示,以有效保障债权实现。
当我们了解债务案件纠纷诉讼期具体规定是什么时,其实还存在与之紧密相关的拓展问题。比如诉讼期过了,债权人是否就完全丧失了胜诉权,实际上即便诉讼期已过,若债务人自愿履行债务,之后也不能以诉讼期已过为由要求返还。另外,诉讼期内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会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中断后诉讼期会重新计算。如果您在债务案件纠纷中,对诉讼期的计算、中断、过了诉讼期该如何处理等问题仍有疑问,别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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