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在苏州工伤劳动仲裁需要先办理离职吗
在苏州进行工伤劳动仲裁不一定要先办理离职。
如果劳动者仍在原单位工作,可直接申请工伤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如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
但如果劳动者已离职,且离职原因与工伤相关,比如是因为工伤被单位辞退等,也可以申请仲裁。不过,在这种情况下,需要证明离职与工伤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总之,是否先办理离职并非工伤劳动仲裁的必要前提,关键是要根据具体情况,收集并提供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苏州工伤仲裁是否需先办离职
苏州工伤仲裁无需先办理离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劳动争议处理相关规定:
1.部分待遇无需离职即可主张:如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只要经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无论是否离职,均可就用人单位未支付的上述待遇申请仲裁。
2.特定待遇需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需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劳动者可选择在仲裁时一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并主张该两项待遇;或离职后单独申请仲裁。
综上,离职并非工伤仲裁的前置程序,当事人可根据权益主张的具体内容,灵活选择申请仲裁的时机,无需预先办理离职手续。
三、苏州工伤仲裁离职后有何补偿
苏州工伤职工离职后,可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该两项补偿依据《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如五级伤残,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20万,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9.5万;六级对应为16万和8.5万;七级是12万和4.5万;八级为8万和3.5万;九级是5万和2.5万;十级为3万和1.5万。
此外,如用人单位存在未缴纳社保等违法情形,员工离职还可主张经济补偿。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需注意,申请补偿要在规定时效内进行。
当我们探讨在苏州工伤劳动仲裁需要先办理离职吗这个问题时,除了核心问题的解答,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若在仲裁期间办理了离职,工伤后续的医疗费用报销、康复治疗等保障是否会受影响;若不办理离职,仲裁结果对未来在单位的工作安排、薪资待遇等又会产生怎样的作用。这些都是与工伤劳动仲裁紧密相关且不可忽视的方面。如果你对苏州工伤劳动仲裁过程中的离职办理、后续保障以及工作影响等问题存在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士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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