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来说,受理诉讼案件后,简易程序的一审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判决,普通程序的一审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判决。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在审判过程中,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致使案件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审结的,审判期限中止。中止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计算审判期限。具体的判决时间会因案件的复杂程度、证据收集情况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二、诉讼受理后一审判决需等多久
1.民事诉讼:普通程序审限6个月(立案之日起,下同),需延长的经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再延长需上级法院批准;简易程序3个月(不得延长);小额诉讼程序2个月(可延长1个月)。
2.刑事诉讼:公诉案件普通程序审限2个月,至迟不超3个月,符合流窜作案、重大复杂等法定情形的,经上级法院批准可延长3个月;自诉案件中被告人被羁押的同公诉案件,未羁押的审限6个月。
3.行政诉讼:普通程序审限6个月,需延长经高院批准(基层法院报中院转高院);简易程序审限45天。
审限不含公告、鉴定、管辖权异议等扣除期间。特殊案件(如涉外、知识产权复杂案件)可依法延长。
三、诉讼一审审理期限有多久
一审审理期限依程序不同有所区别。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一个月。
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两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当我们探讨受理诉讼案件后,何时做出一审判决时,除了基本的时间规定,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若案件存在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限,需经过特定的审批程序,不同类型的案件审批机关和延长时间有所不同。另外,在诉讼过程中若出现诉讼中止等法定情形,中止期间是不计入审限的。如果您对一审判决时间的特殊情况、审限计算细节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影响您对案件的了解。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您详细解答。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