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十多年后一般情况下较难再分割房产,但存在特殊情形。
若离婚时该房产未作处理,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事人可就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没有诉讼时效限制,此时能主张分割。
若离婚时已对房产进行分割,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另一方发现后可向法院请求再次分割。不过,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发现之日起计算。离婚已十多年,若已超过时效,对方提出时效抗辩,法院可能不再支持分割请求。
二、离婚十多年不给抚养费该怎么处理
1.首先,你可以先与对方进行沟通,要求其支付拖欠的抚养费。明确告知对方其法律义务和对孩子的责任。
2.如果沟通无果,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准备好相关证据,如离婚判决书、孩子的生活开销凭证等,以证明对方未履行抚养义务。
3.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如果认定对方确实应支付抚养费,会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支付拖欠的金额,并要求其今后按时支付抚养费。
4.若对方仍不履行判决,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以确保抚养费的支付。
总之,要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需积极采取行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三、离婚十多年无法见到孩子咋解决
离婚后无法见到孩子,涉及探望权问题。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你可先尝试与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友好协商,明确探望时间、方式等,以书面形式确定下来。若协商无果,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行使探望权。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合理的探望方案。
若对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裁定,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离婚十多年后还能分割房产吗?其实并非绝对不能,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若离婚时双方未对该房产进行分割,该房产仍属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多年后发现未分割,仍可起诉要求分割;若离婚后才发现对方在离婚时隐藏、转移夫妻共同房产,也可在发现之日起诉讼维权。此外,若房产涉及登记错误、第三人权益等复杂情况,分割流程会更繁琐。如果您正面临此类房产分割困惑,不清楚自身情形是否符合分割条件,或想了解具体诉讼流程,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针对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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