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情况下,商品房降价不能作为解除合同的法定理由。
根据《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按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若仅因房价下降就解除合同,属于违约行为,违约方需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等。
不过,存在特殊情形时可以解除合同。比如开发商存在违约行为,像逾期交房、房屋质量严重不合格等,购房者可依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合同;或者出现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购房者也有权解除。所以,单纯房价下降不能解除合同,需看有无法定或约定的解约情形。
二、商品房降价可以解除合同吗
一般情况下,商品房降价不能成为解除合同的法定理由。
合同成立且生效后,双方应依约履行。若仅因房价下降,购房者要求解除合同,属于违约行为。根据《民法典》规定,违约方需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不过,若合同中约定了房价下降可解除合同的条款,则购房者可依约解除。此外,若开发商存在根本违约情形,像房屋质量严重不合格、未按约定时间交房等,购房者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解除合同。若协商不成,购房者可通过诉讼等途径解决纠纷。总之,若无特殊约定或法定情形,不能因降价随意解约。
三、商品房降价允许解除合同吗
一般情况下,商品房降价不能直接导致解除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的解除需有法定或约定的事由。商品房降价通常不属于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若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合同中没有关于降价可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购房者仅以房价下降为由要求解除合同,难以得到法律支持。
但如果降价幅度极大,导致房屋价值严重贬损,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购房者可依据“情势变更”原则,请求法院变更或解除合同。不过,主张“情势变更”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房价下降等客观情况构成了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不可克服的重大变化,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审慎判定。
当遇到商品房降价能否解除合同的问题时,不少购房者会纠结:单纯因市场价格波动降价,是否能直接解除购房合同?需明确,若无合同明确约定降价可解约,或开发商存在逾期交房、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等法定违约情形,购房者单方解除合同可能需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开发商已产生的成本损失等。此外,若已办理网签备案,解除合同还需走备案撤销等流程,涉及具体手续细节。如果您正面临商品房降价想解除合同的情况,对解约条件、违约责任认定或手续办理有疑问,别自行判断,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精准分析,避免因错误解约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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