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报破产债权需要在规定期间内进行,但这与诉讼时效是不同概念。
根据《企业破产法》,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会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债权人应在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若债权人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仍可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且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而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义务人便享有抗辩权。所以申报破产债权关键是在法院确定的申报期限内进行,而非诉讼时效期间。
二、破产债权申报有诉讼时效限制吗
破产债权申报有期限限制,但并非诉讼时效。根据《企业破产法》,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会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该期限自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少于三十日,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债权人应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若未在期限内申报,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所以,破产债权申报受申报期限约束,而非诉讼时效限制。
三、破产中哪些债权不能申报
根据《企业破产法》,以下债权不能申报:
1.行政、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罚金及其他有关费用。这类费用旨在惩罚破产企业违法行为,若列入债权申报,实际由债权人承担惩罚后果,有失公平。
2.破产申请受理后债务利息。为保障债权人公平受偿,避免利息无限制计算加重债务人负担,受理后利息停止计算。
3.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所支出的费用。此费用是债权人实现自身债权的成本,不应由债务人承担。
4.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该债权不受法律强制力保护,不能在破产程序中申报。
5.债务人的股权、股票持有人在股权、股票上的权利。其不属于债权范畴,不能申报。
在探讨申报破产债权要在诉讼时效期间吗这个问题时,除了明确是否要在诉讼时效期间申报外,还有一些关联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债权人未在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申报破产债权,是否就彻底丧失了受偿的权利,其实在某些法定情形下,仍可能有补救措施。另外,申报破产债权的范围也是一个关键要点,并非所有的债权都能进行申报。如果您对申报破产债权的诉讼时效细节、未及时申报的补救办法以及债权申报范围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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