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第三人致工伤,劳动者可获得双重赔偿。
一方面,可主张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定为工伤后,可享受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待遇。若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由单位承担相应费用。
另一方面,可向第三人主张民事侵权赔偿。依据《民法典》,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费用。
不过,医疗费、误工费等实际发生且只能得到一次补偿的费用,不能重复主张。劳动者可先通过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获得赔偿,再就未获补偿部分向第三人索赔;也可先向第三人索赔,不足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补足。
二、因第三人致伤责任如何认定
第三人致伤责任认定需依具体情形。一般而言,若第三人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他人损害,第三人担主要责任。比如第三人故意殴打他人致伤。
若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安全保障义务人未充分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补充赔偿责任。例如商场未按规定履行安保义务,第三人在此致顾客受伤,商场有过错则需担责。
若第三人与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有过错的,根据各自过错程度分担责任。像两人在街头因琐事发生口角,第三人加入致一方受伤,双方按过错担责。总之,要综合考量各方行为及过错程度来准确认定责任。
三、因第三人致工伤该如何索赔
因第三人致工伤,劳动者可获得双重赔偿。
一方面,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者可申请工伤认定,经认定后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取赔偿。若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项目涵盖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申请工伤需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并提供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另一方面,根据《民法典》,劳动者作为受害者可向第三人主张民事侵权赔偿,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需注意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建议及时收集证据,如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记录等,通过协商或诉讼方式维权。
当遇到因第三人致工伤该如何进行赔偿的问题时,除了明确工伤认定后的核心赔偿方向,还有两个容易引发困惑的细节需关注:一是工伤职工能否同时获得第三人人身损害赔偿与工伤保险待遇?法律规定除医疗费等重复费用外,多数赔偿项目可双重获赔,但各地实操细则或有不同;二是若第三人无力支付赔偿,工伤保险基金是否会先行垫付?符合法定情形下基金可垫付后向第三人追偿,但具体需结合个案材料判断。若您在维权中对赔偿范围界定、双重申请流程,或第三人赔偿拖延等问题仍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人士为您梳理维权路径,避免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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