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只能复议不能复核几种情况
一般来说,以下几种情况通常只能复议不能复核:
行政机关作出的当场处罚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只能申请复议,不能进行复核。因为当场处罚决定较为简单直接,复议程序足以保障当事人的救济权利。
对于一些依职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如行政机关依职权作出的征收决定等,当事人通常只能申请复议,以寻求对行政行为的审查和纠正。
法律明确规定只能申请复议的特定情形,如某些税收相关的行政行为等,按照法律规定应遵循复议途径,而不能进行复核。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规定可能因不同的法律领域和行政行为而有所差异。如果对特定情况存在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
二、哪些情形只能复议不能复核
在我国法律体系里,行政复议是对行政行为的审查,复核则常用于内部监督等程序。部分只能复议不能复核的情形常见于行政领域。比如《行政复议法》规定,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申请行政复议,但无复核程序。另外,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以及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等情况,也只能适用行政复议,并无相应的复核途径。
三、哪些情形只能复核不能复议
依据我国法律,以下两类情形通常只能复核不能复议:一是交通事故认定。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若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可自认定书或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且无复议程序。二是死刑复核。《刑事诉讼法》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此为法院内部监督程序,不存在复议。
在探讨只能复议不能复核几种情况时,我们还需了解相关的后续影响。一旦进入复议程序,其结果会对当事人的权益和事务走向产生重要作用。若复议维持原决定,当事人需遵循原处理结果;若复议改变原决定,则会有新的执行内容。而且,复议期间原具体行政行为原则上不停止执行,这可能会给当事人带来一定压力。如果你对只能复议不能复核的具体情形适用,或者复议程序中的权利义务等问题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你。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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