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1赔偿”通常用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并非拖欠工资。“N”指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1”指代通知金,即用人单位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辞退劳动者,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合同,适用“N+1”:一是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二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三是订立合同时的客观情况重大变化,致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未达成变更协议。
二、拖欠工资n+1赔偿标准是啥
“N+1赔偿”并非专门针对拖欠工资的赔偿标准。“N”指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1”指代通知金,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辞退且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时支付。
拖欠工资时,劳动者可先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责令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单位需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标准加付赔偿金。若单位属无过失性辞退且未提前通知,才适用“N+1”。
三、拖欠工资n+1补偿情形有哪些
“N+1”补偿并非适用于拖欠工资情形。“N”指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1”即代通知金,是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辞退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需额外支付的一个月工资。
而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依据劳动法律,要求其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劳动者还可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但无“+1”的代通知金。劳动者可通过协商、劳动仲裁、诉讼等方式维权。
当我们梳理拖欠工资n+1赔偿的情况有哪些时,还需注意两个关键细节:一是“n”的计算基数,通常为劳动者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若该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二是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属于“恶意拖欠”(如转移财产、拒不支付等),劳动者除n+1赔偿外,还可主张加付赔偿金。如果您对“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认定标准、n+1的精准计算,或是遇到公司拖延支付时的维权步骤仍有困惑,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能帮您理清权益边界,快速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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