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起诉威胁需收集以下几类证据:一是威胁的相关文字、语音、视频等记录,比如威胁的短信、邮件、通话录音等,要清晰呈现威胁的内容和发送、接收时间等信息;二是证人证言,如有目睹威胁行为的证人,可让其出具书面或口头证言,说明见证的情况;三是行为证据,如对方实施威胁行为时的现场情况,包括周围环境、双方的动作等,可通过照片、视频等方式固定。收集证据时要注意合法性和真实性,确保证据能有效支持起诉威胁的主张。若不确定如何收集或证据的有效性,可咨询专业律师。
二、起诉威胁需满足哪些条件
1.主观恶意:行为人明知无合法依据或滥用权利,仍以起诉为手段意图迫使对方屈服(如索取不当利益、实现非法目的)。
2.客观行为:实施了以起诉相要挟的具体行为(如明确告知“若不满足XX要求则起诉”),且该要求缺乏法律依据或起诉理由明显不成立。
3.非法目的:威胁的核心是迫使对方作出/不作出非基于合法权利的行为(如支付无债之款、放弃合法权益),而非正当维权(如债权人告知逾期将起诉属合法)。
4.损害后果或危险:足以使一般人产生恐惧,或已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精神损害等实际后果(民事侵权需实际损害,刑事敲诈勒索需达到数额较大或多次威胁)。
若符合上述条件,可能构成《民法典》下的侵权责任(需承担赔偿),或《刑法》中的敲诈勒索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索取财物数额较大时)。正当维权中的诉讼告知不属威胁,需严格区分权利行使与滥用的边界。
三、威胁起诉需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单纯威胁起诉一般不承担法律责任,因其未实际启动诉讼程序,仅为言语表示。但若威胁行为符合以下情形则需担责:一是威胁过程中使用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依据《刑法》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二是威胁行为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如多次发送威胁信息,影响他人生活安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探讨起诉威胁需要什么证据时,除了直接能证明威胁行为存在的证据外,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威胁行为造成的精神损害方面的证据也很重要,像医院开具的因威胁导致精神问题的诊断证明等。另外,威胁行为对个人名誉造成损害的证据同样关键,例如相关的网络言论截图、他人传播谣言的记录等。这些证据都能在起诉威胁的案件中起到重要作用。如果你在收集证据过程中遇到难题,或是对起诉威胁的流程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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