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企业破产资不抵债需承担哪些责任
企业破产资不抵债时,责任承担分不同主体来看。
对于企业自身,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进入破产程序后,需按法定程序进行清算,包括清理资产、偿还债务等。
对于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一般情况下,股东完成出资义务后,无需对公司债务承担额外责任,但存在股东滥用权利等情形时,要承担连带责任。
对于企业高管,若其在履职中有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等行为,致使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且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企业破产股东需担什么责任
一般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破产时,若股东已足额出资,通常无需额外担责。
但存在特殊情形:一是出资不实,即股东未按章程规定足额缴纳出资,需补足差额,并向已足额出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二是抽逃出资,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要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的其他股东等需承担连带责任;三是法人人格否认,若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企业破产股东未出资需担责吗
企业破产时,股东未出资需担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公司法》司法解释也规定,公司破产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要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所以,即便股东出资期限未到,企业破产情形下也需履行出资义务,以保障债权人权益和公司清算程序顺利进行。
在探讨企业破产资不抵债需承担哪些责任时,除了已了解的相关责任,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企业破产后员工的安置与补偿问题,企业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员工相应的经济补偿。另外,企业破产资不抵债时对债权人的清偿顺序也是关键,不同类型的债权在清偿上有先后之分。若您对企业破产资不抵债后的员工安置、债权人清偿顺序等法律问题仍有疑问,或者想进一步明晰企业在此情况下需承担的具体责任,别让疑惑困扰您,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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