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拒执罪一般是由检察院提起公诉,通常不能由个人提起刑事自诉。拒执罪全称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这种犯罪行为不仅损害了司法权威,也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司法实践中,检察院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拒执行为进行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当然,如果存在特殊情况,比如判决、裁定的执行由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就争议内容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这不属于拒执罪的自诉范畴。总之,拒执罪一般由检察院公诉,个人不能直接提起刑事自诉。
二、拒执罪自诉需满足什么条件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及相关司法解释,拒执罪自诉需满足以下条件:
1.主体适格:申请执行人系生效判决、裁定确定的权利人,为自诉案件的适格被害人。
2.行为要件:有证据证明负有执行义务的人存在“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如隐藏、转移财产致判决无法执行,暴力抗拒执行,虚假诉讼妨害执行等(具体情形见《拒执罪解释》第二条)。
3.公诉转自诉前提:申请执行人已向公安机关或检察院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检察院不予起诉或撤销案件,即公权力机关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
4.程序要件: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自诉案件受理条件(有明确被告人、具体诉讼请求及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
需注意,自诉时应提交生效裁判文书、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拒不执行的证据及公权力机关不予追究的书面材料等。
三、拒执罪自诉要准备哪些材料
提起拒执罪自诉,需准备以下材料:
1.刑事自诉状:清晰写明自诉人和被告人基本信息、具体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
3.证明拒执行为的证据:包括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证明执行依据合法有效;以及能证明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证据,像转移财产的交易记录、隐藏财产的线索等。
4.证明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材料:如不立案通知书、不起诉决定书等。准备材料时应确保真实、合法、有效,以保障自诉顺利进行。
当探讨拒执罪能提起刑事自诉吗这个问题时,除了明确其是否可以提起刑事自诉外,还需了解相关拓展内容。若成功提起拒执罪刑事自诉且胜诉,被执行人可能面临刑事处罚,这对申请执行人权益保障意义重大。同时,在提起刑事自诉过程中,证据收集与提供至关重要,申请执行人需提供能证明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且情节严重的证据。如果您在拒执罪刑事自诉的证据收集、流程操作等方面存在疑问,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处理办法,别错过获取专业法律帮助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答疑解惑。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