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或裁或审适用于什么纠纷
“或裁或审”适用于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或者达成了仲裁协议的,就不能向法院起诉,而应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如果没有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这样的制度设计旨在尊重当事人的意愿,给予他们在纠纷解决方式上的选择权利,既可以通过仲裁快速、专业地解决纠纷,也可以通过诉讼获得司法救济。但需注意,一旦选择了仲裁,就排除了法院的管辖权,除非仲裁裁决被法院依法撤销或不予执行等特殊情况。
二、哪些纠纷可选择或裁或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及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选择或裁或审。
需明确:1.选择仲裁需当事人达成有效的仲裁协议(含合同中仲裁条款或事后书面协议),协议有效时纠纷应通过仲裁解决,不得向法院起诉;2.无仲裁协议或协议无效的,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等涉及人身关系的纠纷,以及依法应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属于仲裁范围,仅能通过诉讼或行政途径解决,不适用或裁或审。
综上,或裁或审的纠纷限于平等主体间的合同及财产权益纠纷,且以有效仲裁协议为仲裁前置条件。
三、或裁或审需满足什么条件
“或裁或审”指当事人可选择仲裁或诉讼解决纠纷,需满足:其一,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依据《仲裁法》,协议要以书面形式订立,有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且选定仲裁委员会。其二,纠纷属于仲裁范围。仲裁适用于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婚姻、收养等身份关系纠纷不能仲裁。其三,未向法院起诉。若一方已向法院起诉,且法院受理,另一方不能再依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但法院受理后发现有仲裁协议会驳回起诉。
当探讨或裁或审适用于什么纠纷时,除了已了解的内容,还有一些关联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在适用或裁或审的纠纷中,仲裁裁决与法院判决的执行效力有何不同。一般来说,仲裁裁决和法院判决都具有强制执行力,但在执行程序和审查标准上存在差异。另外,若当事人选择了仲裁后又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能否再向法院起诉也是很多人关心的。通常情况下,仲裁实行一裁终局,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您对或裁或审适用纠纷的更多细节仍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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